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为了更好地发挥中国工程项目网的桥梁作用,及时地将更多的项目信息传递到更多的客户手中,中国工程项目网决定在全国范围内诚聘业务代理,具体事宜如下:
一、代理方条件
1、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或信誉良好的自然人。
2、具有良好的社会关系和人际关系。
3、具有一定的业务拓展能力。
4、积极维护中国工程项目网的良好信誉。
5、遵守中国工程项目网的有关规章制度。
二、代理方的职能及义务
1、代理中国工程项目网开展本地的业务。包括会员招收、广告征集等。
2、代理中国工程项目网的网刊《拟建项目速递》发行及广告征集。
3、代理中国工程项目网其他活动的推广等。
三、要求
1、代理方须填报申办所必须的所有表格,以单位申请的须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,个人提供身份证影印件及寸照3张。
2、服从《中国工程项目网》统一管理。
四、代理方的权限
1 经中国工程项目网工作站管理办公室审查申请材料后,确立资格,并下发通知。
2 资格确认后,中国工程项目网总部颁发授权代理方授权书、工作证,且为工作站负责人办理相关证件一套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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